一、 本會的會員種類為單位會員。
二、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愿;
(三)履行會員的權利和義務,按時交納會費;
(四)在廈門的廣東籍或曾在廣東學習、生活、工作過的人士在廈門投資興辦的經廈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的企業。
三、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廈門市廣東商會會員申請表”;
(二)由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或會長辦公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授權秘書處頒發會員證。
四、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 有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有參加本會活動的權利;
(三) 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和優惠權;
(四) 有對本會事務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利;
(五) 有入會自愿、退會自由的權利。
五、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自覺執行本會的決議,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承擔本會委托的工作;
(二)及時反饋交流信息,提供有關資料;
(三)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六、會費標準(每屆五年)
會長單位: 50萬元/屆
監事長單位: 30萬元/屆
常務副會長單位: 20萬元/屆
副會長、副監事長單位: 10萬元/屆
理事、監事單位: 2萬元/屆
會員單位: 5000元/屆
七、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并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三個月不交納會費或無正當理由連續不參加本會活動超過一年的視為自動退會。
八、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附件:《廈門市廣東商會會員入會申請表》下載